【中国创业网】北京市大学生创业享有申请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
北京高校毕业生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五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免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费;交通部门收取的运输管理费;国税、地税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费。
小额担保贷款通知说明
从2007年5月1日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媒体通报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除持有北京《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外,持有北京户口的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要自主创业的,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通知》中提出,北京要继续实行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北京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维介绍说,大学生毕业后有创业要求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凭本人的学历证明和北京市户口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从原来最高2万元提高到5万元;为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或根据安置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人数,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提供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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