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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 最高可贷50万!
时间: 2009年01月01日 来源:华商报 作者: 赵伯平 创业网
      【中国创业网】讯:日前,为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门槛较高、培训不足、资金获取渠道有限、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2008年12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中国创业网(http://www.54288.com)备注:指导意见提出,西安市将成立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下称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创业贷款是西安市政府为促进全民创业,将信贷体系引入自主创业服务体系,与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市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



  发给谁?西安市户籍的大学生



  据了解,创业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的小型法人企业。



  贷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具有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贷款对象具有创业计划书,且贷款项目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贷多少多久?最高50万 不超过两年



  西安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贷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延期。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怎么贷?4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持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性评审申请;然后持市科技局项目评审意见到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持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按规定,市科技局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分别在30个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审,并出具评审、审查意见。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时偿还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办理或因渎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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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

此刻打盹,你将做梦;而此刻学习,你将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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